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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育人】校媒深入合作 再谱发展篇章——我院青年教师刘安经赴贺州市广播电视台挂职
时间:2019年09月24日 18:18 作者:李文静 责任编辑:农英杰   编辑:文传学院团委   来源:文化与传媒学院 点击:[]

日前,我院青年教师刘安经赴贺州市广播电视台挂职台长助理一职,开启了2019年度我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交流工作的序幕。这是双方开展互聘交流千人计划工作以来我院送培的第三位教师。我院党委书记刘利、副院长蒲日材(主持行政工作)、特聘教授熊高以及贺州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彭亮、副台长黄舜之等中层以上领导出席了挂职仪式。

会上,彭亮台长宣读了我院青年教师刘安经挂职贺州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助理的有关文件,并表示,中宣部、教育部于2013年启动高等学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交流“千人计划”是新时代推进创新传媒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有利于高校教师与业界的深度融合,又有利于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是一种双赢举措。

 党委书记刘利表示,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交流工作,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实践中运用的具体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互利共赢,对高校新闻从业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成长意义重大,她希望我院刘安经老师把握机会,积极主动地向前辈们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蒲日材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千人计划”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后表示,我院与贺州市广播电视台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2010年11月,我院在贺州市广播电视局举行了实习实训基地签约、挂牌仪式,作为贺州学院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之一,贺州市广播电视台为贺州学院传媒类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有力支撑,是文化与传媒学院的一个“大本营”。他希望借着我院青年教师刘安经挂职台长助理的契机,推进双方进一步合作,再谱发展篇章。

会后,彭亮一行带领文化与传媒学院的领导、老师对正在贺州电视台实习的16级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班的同学们进行了看望和慰问,就他们的实习情况、生活情况等进行了交流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宣部《关于深入开展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交流千人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中宣部《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计划2.0的意见》,2015年开始,我院开始了“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并于2016年开始聘请贺州电视台总编辑隆群、贺州市广播电台副台长唐春兰以及贺州日报副社长郭勇娟为“卓越新闻人才班”授课;2017年、2018年,我院先后派了袁君煊、陶俊伟两位老师到贺州电视台挂职,进行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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