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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规定
时间:2013年08月25日 22:43 作者:   编辑:   来源: 点击:[]

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规定


1.为充分发挥实验中心的效能,达到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2.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所有实验室面向全院本专科各专业学生开放:对本校非我院学生学习相关课程基础实验开放;对本院所有任课教师开放。

3.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开放管理、开放人员的申请和审批工作。实验中心所属各实验室由相关实验员负责,主要负责实验室、仪器和物品等的管理以及项目审查、实验记录的管理,安排开放实验室开放过程中值班工作。


4.实验人员需先填好实验室开放实验申请表》,由实验室主管人员核查后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批,开放实验题目由各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审查并安排进入实验室的具体时间。

5.实验室主管人员需对对开放实验人员进行所需仪器设备使用培训,实验室管理、安全教育,检查仪器使用合格证后方可进行实验。开放题目必须经实验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论证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记录在实验结束后交实验中心存档。开放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5.开放实验结束后,实验室要组织一次实验总结报告,交流工作和学习体会。开放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把所有仪器物品等恢复原状并填写好仪器使用情况和物品消耗情况清单,交实验数据、结果和实验总结报告,由实验室主管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本规定若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7.违反以上规定者,实验室的主管人员可以随时终止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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