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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传媒学院副院长(科研)岗位职责
时间:2015年01月25日 15:37 作者:HGM   编辑:   来源:办公室 点击:[]

1.在院长的领导下分管本院科研、成教及创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对所分管工作负全面责任。

2.协助院长组织、制定、审查并上报本院科研、成教及创收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落实本院的科研、成教及创收任务,组织人力物力对科研项目进行攻关,对成教和创收日常工作进行部署。

3.具体负责组织本院科研团队建设,开展各项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的立项申报工作,在职权范围内根据任务的安排进行调节。定期检查督促科研、成教及创收计划执行情况,做好与科研处、教务处或继续教育中心的沟通协调工作。

4.组织校内外专家来校讲学和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组织本院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和鉴定工作,以及对成果转让和对外技术服务或协作的安排、协调工作。

5.组织本院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和大学生科研立项等有关工作。同时,负责做好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

6.主持制定本院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制定实验教学、继续教育的计划、大纲,并检查落实情况和质量。

7.定期检查、考核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负责人完成工作情况及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对他们的使用、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8.负责指导本院负责的研究中心、研究所的建设工作。对科研人员的聘用、晋升、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9.协助院长做好科研、成教和创收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科研、成教和创收信息统计、上报的审核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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