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传媒学院 3月9日讯(记者陈陶牛鹏珍) 9日晚,文化与传媒学院在行政楼多功能厅邀请贺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清明为本院学子举行题为“增强法律意识• 促进健康成长”的专题普法教育讲座。校学工部门、校保卫部门和近400名“文传”学子、教师参加讲座。
讲座由文化与传媒学院党委副书记于坚主持。
黄清明从当代大学生应具备法律思维、不要让人生留下遗憾、心理健康比身体健康更重要、大学生身边的法律问题四个方面详细地进行了讲解。
黄清明分析了大学生群体常见的五个问题。一,莫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二,心理健康比身体健康更重要;三,大学生身边的法律问题;四,恋爱与婚姻;五,就业陷阱,并以亲身经历为例逐条进行了讲解。
黄清明指出,大学生在学校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读书,读书学习是进步的阶梯,读书能够提高人文素养,积累底蕴,为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相比身体的疾病,心理的疾病更难治愈,保持心理健康,保持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辩证的看待得失故为重要。他面对诸如人身伤害,诈骗,传销等大学生群体身边的法律问题,提出防骗三宝:一不贪,二冷静,三谈钱多陷阱。他着重指出恋爱与婚姻问题是目前大学生群体遇到的最大困惑之一,冀望大学生们不做恋爱法盲,正确处理感情困惑。毕业选择工作一定要预防就业陷阱,切勿被高薪高酬高待遇迷惑双眼。
黄清明强调,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应具备法制思维,国际眼光,更要有家国天下的情怀,拥有更大、更壮丽的人生格局。
文化与传媒学院党委副书记于坚总结道,大学生处于青年期,心理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青年大学生校园学习、立足社会的基本条件,学生要有法律思维,知法懂法才能远离违法犯罪。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增加学生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至关重要。希望同学们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积极守法学法,规范自身行为,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大学生。同时守法学法也是完善优化大学生知识结构,提高法律素质,培养成“四有”人才的需要。
文化与传媒学院学生蒲如梦表示:通过此次法律知识讲座,明白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进一步激发了我和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次法律知识讲座让我们掌握了许多法律常识,举办的非常及时,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要树立良好的学生形象,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做出努力。
(责任编辑吴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