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演播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由于媒体演播实验室由贵重仪器设备组成,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实验。
2.实验室严格遵守上课时间,教师上课必须提前到场作好准备。任课老师监督学生不准带雨具、食物等与上机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喧哗、打闹和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上课须对号入座。
4.上课之前,每位同学先检查器材是否齐全,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如有问题,应及时上报任课老师,任课老师需对这些问题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实验员。未经实验员允许,不得私自拔插电源、拆卸任何器材、自行搬动室内设备、桌椅等设施。
5.实验过程中学生须严格按照实验流程操作,不可更改实验室设备等配置参数;不得将设备带离实验室。
6.未经任课老师同意,不得私自使用实验室的所有设备。
7.实验完毕后,任课老师及学生须认真填写实验室相关表格,教师需督促学生对所使用的设备、实验器材、地面等进行清洁归位,关闭设备及电源及门窗方可离开。
8.因违规操作而产生的器材、设备的丢失或损坏,应由当事人赔偿相同实物或按赔偿时的市场价进行经济赔偿。因不遵守上述条款而产生的事故,实验室将不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和累计三次违规者,实验室有权终止其当学期进入实验室实训的权利。情节特别严重者,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贺州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
201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