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院党委部署和本院实际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学生工作情况。
2.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社团等工作。定期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指导团总支、学生会、社团开展活动。
3.负责专、兼职学生政工队伍建设,重点抓好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相互协作,提高业务素质。
4.负责学生党支部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抓好学生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等。
5.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搞好学风建设。包括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审及学生违纪处理等工作;负责学费减免、特困补助、助学贷款等初审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6.负责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等工作。
7.负责学院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8.负责学院报、记者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